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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学校食品采购卫生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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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0-26
总字数:约4.07千字
文档摘要

学校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采购卫生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采购人员要求

1.健康要求

采购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采购工作。若采购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症状,如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应立即停止工作,待痊愈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