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税务师考试《税法1》课程精讲(第二章31-47讲).docx
文件大小:1.12 MB
总页数:79 页
更新时间:2025-10-27
总字数:约6.31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税务师考试《税法1》课程精讲(第二章31-47讲)
第二章增值税
第31讲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判断:留抵or退税★★★
1.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留抵】——下期继续抵扣
【退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2019年3月31日,即试行留抵退税制度前一日是基准日,后续的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与都这一日该企业期末留抵相比。
项目
普通行业
特殊行业
条件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①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②第6个月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