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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地震现场安全鉴定工作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83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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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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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地震现场安全鉴定工作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1.1震后应急期地震现场建筑物安全鉴定

震后,顾名思义,就是指地震发生之后的时间段。《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22条规定[37]:“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20日”。高建国研究员在此基础上将地震应急期划分为特急期、突急期和紧急期[7]。特急期:震后24小时,其主要任务是救人。突急期:震后2~3日,其主要任务是治伤。紧急期:震后4~10日,其主要任务是安置灾民生活。高建国研究员对应急期的划分只考虑了10日,没有考虑20日延长期的时间。文献[52]在高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