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9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doc
文件大小:1.67 M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10-28
总字数:约2.54千字
文档摘要

第二单元商业汇票

【考点3】汇票的背书(P350)(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6.背书连续

(1)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该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实其汇票权利。

【相关链接】以转让背书方式取得票据,但背书不连续的,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余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法人的合并或分立)取得汇票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由持票人依法举证,证实其汇票权利。(单项选择题)

【例题·单项选择题】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醒付款。依照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