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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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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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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员工请销假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

职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应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诊断证明。在医疗期内,工资按以下规定执行:

1、1个月以内的,工资正常发放。

2、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应发工资的如下比例计发:连续工龄未满10年的按70%计发;满10年未满20年的按80%计发;满20年未满30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及以上的按95%计发。

3、6个月以上的,按本人应发工资的如下比例计发:连续工龄未满10年的按60%计发;满10年未满20年的按65%计发;满20年及以上的按7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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