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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食品标签常见问题答疑系列--日期标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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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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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食品标签常见问题答疑系列--日期标识

1、当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打印在包装背面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到期日:见包装背面喷码处”,这句话必须写在正面(主要展示版面)吗?

是的。

依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区域未设置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

2、请问饮料标签内容变更,在罐体上用不干胶贴覆盖原标签内容是否合规?

根据GB7718-2025,日期标示应清晰醒目、易于辨认,不应与包装物、容器分离,不得加贴、补印、修改。

因此不能单独加贴日期的不干胶。如果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