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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保人寿锦绣前程保险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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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10-28
总字数:约3.86千字
文档摘要

中保人寿锦绣前程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