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认真积极地消灭或控制事故的同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可能受灾的人员发出警报。(1)报告形式。就近用电话报告,一般井下各工作地点都有防爆电话。(2)报告对象。首先应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可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或组织人员抢救。若首先向本区队领导报告,往往会延误抢救时机。(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性质、发生地点、影响范围、人员伤亡以及现场抢救、撤离情况。(4)报告方法。沉着冷静地把话说清楚,要如实报告灾情,不能含混不清。若不清楚就说“不清楚”,弄清楚后再次汇报。
二、现场紧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灾区内或受威胁区的人员,要迅速判断事故性质,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1)在消除事故灾害时,要保持统一指挥和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单独行动。(2)在抢救过程中,必须保证自身安全。(3)在抢救伤员时,必须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救生还者,后救已死亡者;先救受伤较重者,后救受伤较轻者;对于窒息,心跳、呼吸停止,出血,骨折的伤员,先复苏、止血、固定,然后再搬运。(4)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初始灾害,防止灾区情况恶化。
三、避灾行动原则(一)及时报告(二)积极抢救(三)安全撤离(四)妥善避灾四、避灾路线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时,应预计到矿井存在的自然灾害因素及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地点、情况,从而规定一旦发生某种事故后人员的撤退路线,这个撤退路线就是避灾路线。避灾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方向要标明,并使全矿人员熟悉掌握,使大家都知道何地发生何种事故后,人员从哪条路线上撤退是最安全的。
三、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3)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不能狂奔乱跑。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连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4)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连通出口。有压风管、水管的巷道,要注意利用这些管线的作用。(5)在有烟雾的巷道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遇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的情况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轨道或管道等物爬行撤退。
三、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6)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应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进行降温,或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还应避开通风条件差、瓦斯浓度高、可能会爆炸的巷道。(7)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者撤到避难硐室待救。(8)无论是逆风还是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便于携带、戴用迅速的个人呼吸保护装备。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事故时,供人员佩戴和使用,可有效防止中毒或窒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隔离式自救器包括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两种。一、化学氧自救器化学氧自救器是指利用化学生氧物质产生氧气的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它用于灾区环境大气中缺氧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供一般入井人员使用,只能使用一次。(一)使用方法(1)佩戴位置。(2)开启扳手。(3)去掉上外壳。(4)套上挎带。(5)戴好口具。(6)夹好鼻夹。(7)调整挎带。(8)退出灾区。上述操作完成后,开始撤离灾区。途中感到吸气不足时不要惊慌,应放慢脚步,做深呼吸,待气量充足后再快步行走。
一、化学氧自救器(5)佩戴自救器撤离火区时,要冷静、沉着,最好匀速行走。(6)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夹戴好,保证不漏气,严禁从嘴中取下口具说话。(7)吸气时,比平时正常吸气干、热一些,表明自救器在正常工作,对人体无害,此时千万不可取下自救器。(8)当发现呼气时气囊瘪而不鼓,并渐渐缩小时,表明自救器的使用时间已接近终点,要做好应急准备。
二、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操作主要有心前区叩击术和胸外心脏按压术两种方法。(一)心前区叩击术心前区叩击术是指伤员心脏骤停后救护者立即叩击心前区,叩击力应中等,一般可连续叩击3~5次,并观察伤员脉搏、心跳。若心脏恢复则表示复苏成功;反之,应立即改用胸外心脏按压术。操作时,应使伤员头低脚高,施术者以左手掌置其心前区,右手握拳,从距患者胸部上方40~50cm处,向左手背上叩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