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泉州市直播电商负面清单.doc
文件大小:47.5 K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11-01
总字数:约2.43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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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直播电商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一、规范类负面清单
(一)直播电商平台
1.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未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
2.未对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履行入驻登记核验义务;未对直播营销人员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及建立身份动态核验机制。
3.未建立健全直播电商经营活动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信息或相应链接标识。
4.未建立直播营销信息检查监控制度,未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
5.未依法保存直播视频、经营主体信息、交易信息、平台协议和交易规则等信息或未按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