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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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1
总字数:约3.03千字
文档摘要

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为保障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有序实施,维护测试的公平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和《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测试机构在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国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

省级测试机构在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省级测试机构应于每年10月底前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下一年度测试计划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