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docx
文件大小:26.44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1-03
总字数:约4.21千字
文档摘要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职责

项目法人是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应设立独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统筹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档案工作;组织档案业务培训;对各参建单位档案形成、收集、整理过程进行日常监督与指导;负责项目档案的最终验收与移交。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含纸质原件及电子文件),对设计变更文件需同步提供变更依据、审批记录及修改说明,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