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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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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1-06
总字数:约4.33千字
文档摘要
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标准
核电厂操纵员是保障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的核心技术岗位人员,其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核设施安全与公众利益。为规范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科学、严谨、公正,切实选拔具备安全操作能力的专业人员,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核电厂操纵员执照(含副操纵员、操纵员)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龄与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疾病史或癫痫、眩晕等可能影响安全操作的器质性疾病,心理健康状况经专业评估符合岗位要求。
(二)学历与专业背景
副操纵员申请者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为核工程与核技术、热能动力工程、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