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兽药人员健康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40.31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1-05
总字数:约4.68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总则
为加强兽药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兽药人员。
三、健康管理内容
1.健康检查
(1)兽药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检查项目。
(2)新入职的兽药人员应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3)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存档备查。
2.疫苗接种
(1)兽药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接种相应的疫苗,如狂犬病疫苗、乙型肝炎疫苗等。
(2)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