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考研法学刑法学模拟练习(含答案)
考试时间:______分钟总分:______分姓名:______
一、简答题(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刑法上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
2.何为刑法上的“吸收犯”?请列举两种常见的吸收犯类型并说明理由。
3.简述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4.简述“主犯”、“从犯”与“胁从犯”在刑事责任承担上有何主要区别。
二、辨析题(下列各题观点均有不当之处,请指出并加以辨析,每题10分,共20分)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过失的违法行为,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只要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即使没有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
三、法条分析题(请根据所提供的法条,回答问题,每题15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请结合案例(假设甲在夜间回家途中,遇到乙持刀猛砍,甲为保护自己而使用随身携带的木棍击中乙,导致乙死亡),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请说明理由。
(2)如果乙的死亡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请结合法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进行分析。
(3)如果乙的行为属于“行凶”,甲的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乙死亡,是否也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请结合法条第二十条第三款进行分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请分析:
(1)本条所规定的“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其犯罪客体是什么?
(2)本条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具体指什么?请结合刑法理论进行阐述。
(3)请简述本条第四款规定的“伙同贪污”的共犯如何认定?
四、案例分析题(请对下列案例进行法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1.甲潜入乙家中意图盗窃,在翻动乙家物品时,意外发现乙正在准备实施杀人行为(例如,乙已准备好毒药,准备下药杀害其配偶),目标就是其配偶。甲在震惊之余,为了阻止乙的杀人行为,立即将乙控制住并报警,但没有拿走乙家任何财物。事后查明,乙确实有杀人意图并准备了作案工具(毒药)。
请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请说明理由。
(2)甲在控制乙并报警的过程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请说明理由。
(3)如果乙的杀人行为尚未着手,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已经着手实施(例如,乙已将毒药放在配偶饮用水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分别说明理由。
2.甲、乙二人有长期矛盾。某日,甲纠集了其朋友丙、丁(共4人)准备报复乙。在前往乙家途中,甲临时改变计划,只带领丙前往乙家。到达乙家门口后,甲让丙等待,自己先进去侦察。甲发现乙独自在家,遂返回告知丙,并说乙“在家”,丙随后进入乙家,将乙打成重伤。丁未参与此次行动。
请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2)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与甲相比,甲和丙在犯罪分工和主观认识上有什么不同?
(3)丁是否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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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答案
一、简答题
1.简述刑法上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
*答案:刑法上的不作为构成犯罪,需具备以下要件:①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法律义务。该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②行为人能够履行该义务。③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即实施了不作为。④行为人的不作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或增加、扩大危害结果,且该危害结果与行为人的不作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⑤行为人主观上对不履行义务及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故意或过失心态。
*解析思路:分析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其与作为犯罪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