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会计提示第94号-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docx
文件大小:4.17 MB
总页数:37 页
更新时间:2025-11-06
总字数:约2.77万字
文档摘要
会计提示第94〔11〕号——致同A+H股年报分析:金融工具准
则—应收票据坏账预备计提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根底,对以摊余本钱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等工程
进展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预备。
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25〕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依据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根底,对以下工程进展
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预备:
〔一〕依据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本钱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依据本准则第十
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