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docx
文件大小:26.2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11-06
总字数:约3.97千字
文档摘要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
一、预处理管理
1.接收管理: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需持有合法转运证明,卸料前由运营人员核对运输单信息(包括来源单位、重量、运输时间),并通过地磅称重确认实际接收量。接收时需检查垃圾外观,含水率应≤85%,杂质(塑料、金属、玻璃、陶瓷等)含量应≤3%。对不符合要求的垃圾(如混入工业废物、化学药剂或明显腐败发臭),应拒绝接收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来源单位整改。
2.分拣作业:接收后的餐厨垃圾需通过自动分拣设备(磁选机、筛分机)与人工分拣结合的方式处理。自动分拣设备应设置10mm-20mm筛孔,分离出直径大于筛孔的杂质;人工分拣区域需配备照明和操作台,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