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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企业数据爬取行为的立法缺失概述35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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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7
总字数:约3.94千字
文档摘要
企业数据爬取行为的立法缺失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性规定适用的难点
根据历年关于数据爬取行为的司法实践,在裁判过程中,判断其竞争行为的正当性是至关重要的,而其判断的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性条款(即第二条)以及俗称“互联网专条”的第十二条。事实上,一般性条款的适用机会是更多的。
诚然,第12条是针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规定,但第12条第2款规定的的三种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脱离了现实,缺乏实用性。比如“合法提供”的范围的模糊性、“误导、欺骗、强迫”行为界定的任意性都是其难以适用的原因。由于《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缺乏判定不正当竞争的周延性,所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