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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脑卒中护理人员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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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5-11-06
总字数:约6千字
文档摘要

脑卒中护理人员考核标准

一、基础护理能力考核(25分)

1.生命体征监测与记录(5分)

-能准确掌握脑卒中患者生命体征监测频次(急性期每15-30分钟1次,稳定期每2-4小时1次),正确使用电子监护仪或手动测量设备(血压计、体温计、指脉氧仪)。

-重点关注异常指标识别:收缩压>180mmHg或<90mmHg、舒张压>105mmHg或<60mmHg、心率>120次/分或<50次/分、呼吸频率>24次/分或<10次/分、血氧饱和度<95%(无吸氧状态)、体温>38.5℃或<35℃。

-记录要求: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体温、血压),异常值标注时间并同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