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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加固材料质量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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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7 页
更新时间:2025-11-06
总字数:约8.93千字
文档摘要

一、加固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一〕混凝土原材料

1、构造加固工程用的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展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展见证取样复验。其品种和强度等级必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构造加固设计标准》GB50367及设计的规定;其质量必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和《快硬硅酸盐水泥》GB199等的要求。加固用混凝土中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含氯化物的水泥、过期水泥和受潮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同一次进场的水泥,以30t为一批〔缺乏30t,按30t计〕,每批见证取样不应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