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天津_居家集中管理制度(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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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11-14
总字数:约2.86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居家集中管理措施

1.居家隔离观察

(1)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但未确诊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严格封闭管理,不得外出;

b.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每日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体温、症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