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汉代法律的儒家化.pdf
文件大小:224.69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11-14
总字数:约1.38万字
文档摘要
摘要
儒家思想影响着人们生活方方面面,并深刻影响着我国古代法律,对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起
着重要作用。我国古代法律儒家化兴起于汉代,迅速发展于魏晋南北朝,最终在唐朝成熟。“德礼
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礼法结合”标志着儒家思想成为我国古代法律的正统思想,自此
以后历朝历代都沿袭此思想,并对后世封建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们还
能看到这些影响。儒家思想的法律化,对我国法律有着深远的意义。汉代时期儒家思想的法律化最
为显著。本文从汉代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背景——汉武帝为了加强集权任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
尊儒术”,这是汉代法律儒家化的起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