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5年虚拟数字人肖像权登记协议
甲方(登记主体):[填写登记主体全称],住所地:[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填写电话]
乙方(登记机构):[填写登记机构全称],住所地:[填写地址]
鉴于:
1.甲方系[简要说明甲方与虚拟数字人形象的关系,如:虚拟数字人“[虚拟数字人名称]”的设计者/开发者/权利拥有者],该虚拟数字人形象(以下简称“该形象”)具有独特的视觉特征,并在[说明该形象的应用领域或场景]中使用。
2.甲方希望对其拥有的与该形象相关的肖像权益进行登记,以明确权利归属,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为该形象的合规商业利用提供依据。
3.乙方依据[说明乙方资质或依据的法律法规、章程等]负责办理相关肖像权登记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虚拟数字人”系指通过计算机图形学、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建的,具有特定形象、性格、行为的虚拟人物实体。
1.2“肖像权”系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的制作、使用、公开等权利。对于该形象,双方理解并同意,若其设计基于或模拟真实人物,则相关肖像权的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规定;若其完全虚构,则相关权利参照人格权保护原则处理,具体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和责任。
1.3“该形象”指代本协议首部所述的虚拟数字人形象,其关键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此处可简述形象的主要视觉特征或提供形象标识符/哈希值]。
1.4“肖像权登记”指由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关于该形象的相关权益情况进行审查并予以记录、公示或颁发证书的行为。
1.5“登记证书”指乙方出具的确认完成肖像权登记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肖像权登记内容
2.1甲方申请登记的内容包括:确认其对该虚拟数字人“[虚拟数字人名称]”形象享有[明确登记确认的权利性质,如:形象的非exclusive使用权、相关商业化权益的初步确认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行性确定],并承诺该形象的设计及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真实自然人的肖像权。
2.2甲方保证其对该形象享有合法权利或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并承担因权利瑕疵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条登记申请与材料提交
3.1甲方是本次肖像权登记的申请主体,授权代表为[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及职务]。
3.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填写天数]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填写份数]份):
(1)经盖章或签字的《肖像权登记申请书》;
(2)甲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虚拟数字人形象“[虚拟数字人名称]”的详细描述或相关数字化文件[或其标识符/哈希值];
(5)权利来源证明文件(如著作权登记证书、开发合同、授权协议等);
(6)证明该形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肖像权或不需获得特定自然人肖像权授权的声明或证明文件;
(7)乙方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材料应包含足够信息以便乙方进行审查。
第四条审核与登记程序
4.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申请材料后,应在[填写天数]日内进行形式及实质审查。
4.2实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申请登记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
4.3乙方应在审查通过后,在[填写天数]日内完成肖像权登记,并向甲方颁发《肖像权登记证书》。
4.4若审查未通过,乙方应书面说明理由,并退还甲方已提交的材料(如有)。
第五条登记效力
5.1本协议项下的肖像权登记具有[说明登记的性质,如:公示效力/管理效力/备案效力等],可供公众查询。
5.2《肖像权登记证书》是乙方已办理该形象肖像权登记的证明,但不构成对该形象相关权利的最终法律认定或保证。
5.3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或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目的。
第六条登记期限
6.1本协议项下的肖像权登记有效期为[填写年限]年,自《肖像权登记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6.2甲方如需延续登记,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填写天数]日内向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并支付相应的续期费用。续期费用标准按乙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费用与支付
7.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肖像权登记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审核费、发证费等,总计人民币[填写金额]元(大写:[填写大写金额])。
7.2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填写天数]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填写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填写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填写银行账号]
7.3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填写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