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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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1-19
总字数:约3.55千字
文档摘要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第一条本小区业主大会(以下简称“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是本区域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最高决策机构。业主大会通过会议形式讨论决定物业管理相关事项,业主大会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业主身份认定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尚未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行为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视为业主。未成年人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3月15日前(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调整,需在首次业主大会确定)。临时会议经下列情形之一触发:

(一)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