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麻醉科麻醉苏醒室(PACU)工作制度(推荐).docx
文件大小:24.13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1-20
总字数:约3.73千字
文档摘要
麻醉科麻醉苏醒室(PACU)工作制度(推荐)
麻醉科麻醉苏醒室(PACU)工作制度
一、患者入室制度
1.入室标准
手术结束后,麻醉未清醒、或虽已清醒但肌力未恢复、呼吸功能未完全正常,以及存在潜在呼吸、循环等问题需要密切观察的患者,均应送入麻醉苏醒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全身麻醉患者、椎管内麻醉平面过高或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神经阻滞麻醉效果不佳且术中使用大量辅助药物的患者等。
2.入室交接
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应共同将患者安全转运至麻醉苏醒室。麻醉医师需向苏醒室护士详细交班,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手术名称等)、麻醉方式、术中用药情况(尤其是麻醉性镇痛药、肌松药、血管活性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