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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民事权利可诉性研究: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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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0
总字数:约1.57万字
文档摘要
民事权利可诉性研究: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
一、民事权利可诉性的概念解析
(一)内涵界定:权利救济的司法准入标准
民事权利可诉性是指民事主体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能够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属性。其核心在于确立司法权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边界,既要求权利本身具有法律明确性,又需符合诉的利益要件。该属性不仅是“无救济则无权利”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连接实体权利与程序保障的桥梁,确保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终局性裁判。例如,在常见的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了其基于合同所享有的权利,此时,该当事人能否向法院起诉,就取决于其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如果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