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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辐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pptx
文件大小:249.56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11-20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辐射实验场所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实验室,须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等手续,获批后方可施工。竣工后须经审管部门验收通过、取得批复并办理《辆射安全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各相关实验室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辐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等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各相关实验室门口、设备表面须设电离辐射警告标识。
辐射实验场所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相关实验室须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制订监测计划,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记录实验室内部及周围环境剂量。工作人员工作时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
所有监测仪器须依法校验,保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