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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做账实操-设备销售公司租车费账务处理分录SO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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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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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会计实操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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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实操-设备销售公司租车费账务处理分录SOP
一、日常经营租车费账务处理(16个)
(一)客户接送租车费(市内)
分录:发生租车费时,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租车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基本账户。
规范要求:租车对象为潜在或签约客户,单次租车时长≤8小时,费用标准≤300元/天(一线城市≤500元),租车发票注明“客户接送”,附行程单(含客户姓名、接送地点),年度客户接送租车费占业务招待费比≤15%,每月抽查行程真实性(比例≥10%)。
(二)员工通勤班车租车费
分录:支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