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美兰区灵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美兰区灵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海南立晨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9月
民生态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美兰区灵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
联系方式
136****4784
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岛村委会电白雅居小区19#邻里中心二、三楼
地理坐标
(E:110度24分38.690秒,N:20度00分36.502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514老年人、残疾人
养护服务
Q8416疗养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卫生”第108项“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的“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类别”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43.42
环保投资(万元)
50.00
环保投资占比
(%)
4.8
施工工期
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面积(m2)
1564.0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审批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及文号:《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的批复》(琼府函【2019】66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琼环函【2020】198号)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岛村委会电白雅居小区19#邻里中心二、三楼,根据《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项目属于用地规划中的商业/娱乐/公寓混合用地(详见附图9),本项目属于“公建民营”的医疗卫生项目,具有商业性质,本项目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相符。
2、项目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符合性分析
表1-1与规划环评的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1
规划区的选址较为合理,规划目标符合国家、海南省相关精神,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国家、海南省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环境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协调一致,规划规模与布局方面基本合理。
根据《海口市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商业/娱乐/公寓混合用地,本项目为医疗卫生项目,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布局基本合理,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相符
2
规划范围内环保基础设施较好,环境风险措施基本到位。
本项目按要求建立完善环保基础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喷洒除臭剂以及加强绿化,餐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项目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江东新区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入网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并从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相符
3
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发展建议,并严格落实空间管控要求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国际综合服务组团,项目位于商业/娱乐/公寓混合用地(详见附图9),项目的建设与该规划相符。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相符
3、与项目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表1-2与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