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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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11-29
总字数:约5.47千字
文档摘要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3篇)

第一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早期发现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残疾问题,及时进行诊断和干预,减少儿童残疾的发生,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二、筛查对象

辖区内0-6岁(含6岁)的常住儿童,包括散居儿童和托幼机构儿童。

三、筛查内容及方法

1.视力筛查

初筛:

对于0-1岁儿童,主要通过观察儿童对光的反应、注视和追视能力。在暗室中,用手电筒照射儿童眼睛,观察其是否有瞬目反射;在婴儿清醒状态下,用色彩鲜艳的物体在其眼前缓慢移动,观察其是否能注视并追视。

1-3岁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