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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企业管理-员工不愿缴社保的合法处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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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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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会计实操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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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员工不愿缴社保的合法处理方案
我公司目前有员工100人,但是40人不愿缴纳社保,正好公司也不想给这些人缴纳,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更合法?
一、法律底线明确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无法规避: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保费
员工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法院判例一致认定此类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公司不缴社保将面临:
补缴+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1-3倍罚款(《社会保险法》第86条)
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