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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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11-30
总字数:约3.09千字
文档摘要

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与业务科室间的协同联动,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与所联系业务科室(以下简称“联系科室”)的日常联系与工作协同。联系科室由单位办公室根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业务关联性及科室数量统筹确定,原则上每个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1-3个业务科室,名单经单位党委会审定后公布,每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二、联系职责

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系科室的“对接责任人”,需全面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工作动态。定期深入联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