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嘱执行制度.docx
文件大小:25.32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1-30
总字数:约3.75千字
文档摘要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执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仅限注册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经医疗机构授权)开具的有效医嘱方可执行,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师开具的医嘱需经带教医师审核并双签名确认后方可执行。
2.禁止执行无医师签名、未注明开具时间或内容模糊的医嘱;电子医嘱需经医师系统确认并生成时间戳后生效,纸质医嘱需医师手写签名并标注具体时间(精确到分钟)。
3.口头医嘱仅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状态下护士应拒绝执行口头医嘱。
(二)准确性原则
1.医嘱内容须包含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医嘱项目、剂量、用药途径、执行时间、医师签名(电子医嘱需系统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