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院麻精药品库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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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11-30
总字数:约3.01千字
文档摘要

医院麻精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一)库房管理人员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专项培训的药学人员担任,年龄在25至55周岁之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管理人员上岗前须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麻精药品管理法规及操作规范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期间每年参加至少2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最新法规解读、药品保管技术、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二)实行双人双岗管理制度,库房设置A、B两名专职管理员,A岗为第一责任人,B岗为备岗。每日工作时间实行双人同时在岗制,非工作时间由医院总值班与B岗人员共同负责应急开启。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药品库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