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物资验收制度.docx
文件大小:25.57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1-30
总字数:约3.81千字
文档摘要
物资验收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物资验收管理,涵盖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设备(含备品备件)、办公耗材、劳保用品、工程物资及其他专项采购物资(以下统称“物资”)。凡通过采购(含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等)、捐赠、调拨等方式进入公司管理范围的物资,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验收程序。
二、职责分工
1.采购部门:负责在物资到货前24小时(紧急物资需提前4小时)向仓储部门、质检部门发送《到货通知书》,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应商、运输方式及特殊存储要求;提供与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材质单、第三方检测报告、进口物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