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物业公司食堂人员健康卫生检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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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5-11-30
总字数:约6.47千字
文档摘要

物业公司食堂人员健康卫生检查制度

一、健康管理规范

(一)入职健康准入

所有拟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含厨师、帮厨、清洁员、餐具管理员等岗位)须在入职前15日内完成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肺结核、细菌性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健康检查须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经物业公司后勤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二)定期健康复查

在职食堂人员须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健康复查,其中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如厨师、备餐员)每半年增加一次重点项目复查(含便常规、咽拭子检测等)。复查时间应与入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