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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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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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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南宁市低空经济发展,加快打造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

(一)支持生产制造企业落户。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设立从事研发、生产制造大中型无人机、轻型固定翼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低空飞行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低空经济制造类企业,单个项目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支持应用场景企业落户。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设立开展低空经济商业化场景应用和运维的企业,根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