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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记账实操-自产自用固定资产增值税会计处理 SO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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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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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会计实操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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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实操-自产自用固定资产增值税会计处理SOP
核心结论:自产自用固定资产按视同销售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上按成本结转固定资产,税务上需按同类产品售价计算销项税,同步处理进项税抵扣与纳税申报。
一、适用范围
企业将自产货物(含产成品、半成品)用于建造本企业固定资产(如生产线、厂房、设备等)。
不含外购货物自用、外购固定资产改建扩建,以及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等其他视同销售场景。
二、核心会计处理原则
增值税:按同类自产货物同期不含税售价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无需转出(符合抵扣条件的前提下)。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自产货物的实际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