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餐饮卫生健康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23.77 KB
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12-07
总字数:约3.45千字
文档摘要
餐饮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
健康检查
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录用。当员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个人卫生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在处理食品前、处理生食品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上厕所后、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