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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检查检验互认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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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2-09
总字数:约4.86千字
文档摘要
检查检验互认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患者就医成本,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医疗卫生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互认项目范围
1.检验项目
-临床血液学检验:包括血常规(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等)、凝血功能检查(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等)。这些项目在不同医疗机构的检测方法和仪器相对统一,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可比性。
-临床化学检验:如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白蛋白等)、肾功能(尿素氮、肌酐、尿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