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病情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docx
文件大小:26.25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2-11
总字数:约3.88千字
文档摘要

病情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一、适用对象与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服务的所有患者及相关医疗行为参与主体,具体包括:

1.患者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患者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昏迷、严重精神障碍)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智力障碍)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按《民法典》规定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若法定代理人无法履行职责,由患者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书面委托证明及双方身份证明)。

2.医疗行为范围:需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诊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有创检查(如穿刺、内镜、造影)、手术(包括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