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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财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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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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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财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定义与分类管理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5000元但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参照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性质划分为以下五类,分类标准及管理要求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生产经营用厂房、仓库、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自有产权或长期租赁(租赁期超过1年)的建筑物,以及配套的电梯、消防系统等附属设施。需单独建立产权证明文件档案,记录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原值、累计折旧、使用状态(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