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烹调加工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25.5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2-11
总字数:约5.18千字
文档摘要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烹调加工过程,保证餐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特制定本。
人员要求
1.健康管理
所有参与烹调加工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新入职员工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烹调加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如员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个人卫生
-烹调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