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docx
文件大小:26.09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12-11
总字数:约4.5千字
文档摘要

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界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含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区域、公共设施及相关活动中安全隐患的责任认定与追究。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一线作业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以及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外包单位、协作方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相关方”)。

(一)直接责任主体

1.一线作业人员:在岗位操作中未按安全规程执行,或因疏忽、违规导致隐患产生的人员;未及时发现本岗位可识别隐患并上报的人员。

2.设备维护/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开展设备巡检、保养,或对设备异常状态未及时处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