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宜丰县检察院书记员考试题(附答案).docx
文件大小:30.08 KB
总页数:18 页
更新时间:2025-12-12
总字数:约6.64千字
文档摘要
(2025年)宜丰县检察院书记员考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共3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法定事由?
A.是本案被害人的同胞兄弟
B.与本案辩护人存在近三年的合伙经营关系
C.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
D.接受过本案诉讼代理人的宴请但未影响公正审判
2.某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未成年人,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列哪一处理方式符合规定?
A.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