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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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2-13
总字数:约4.18千字
文档摘要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卫生管理

个人健康要求

食堂餐厅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个人卫生习惯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