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心理医院入院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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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12-14
总字数:约1.25千字
文档摘要
心理医院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感谢您对我员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您及周围人、物的安全,现将入住本病区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
住院期间不能擅自离开病房、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二、物品、药品管理
1、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病房,危险物品包括:刀、剪、玻璃、陶瓷、易拉罐、指甲钳、镜子、绳子或超过25cm的充电线、药品等。入院时护士会对带入的行李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住院期间每日常规安全检查,发现有危险物品的,将会收回暂为保管,出院时方可领回,外出带回病房一切物品(行李、快递、外卖、日常用品等),均需配合当班护士进行安全检查。
2、如发现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