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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经济法案例分析.ppt
文件大小:1.02 M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12-16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信用卡内存款被盗银行是否需要担责?

案情:

1997年11月11日,原告李某用其真实姓名在被告某商业银行采用定活两便方式存款40000元。2008年12月26日、2009年1月6日李某两次到该银行取款,均以存款已被挂失取走为名拒付。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商业银行偿还原告存款本金40000元及截止到执行之日止的利息。举证期限内,原告李某向法院提交了涉诉存单复印件一份,被告某商业银行提交了该笔存款的底单、挂失手续及取款手续等凭证复印件八份。原告的存单上是要求凭身份证及密码取款,但被告某商业银行的该笔存款底单上要求凭密码及印鉴取款。而且被告所提供的挂失及取款手续都不是原告所写。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