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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以未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全流程实务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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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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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以未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全流程实务操作指引

岁末年终,又到了员工离职高发期。最近接到不少企业员工咨询,“我不想干了,能不能以单位未交社保解除合同?”“单位不给交社保,如何解除合同?”凡此等等,我认为都是最高法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生效后,劳动者站位主动、解除合同索要补偿金的新玩法。

答案是:于法有据当然可以。关键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路子是否走对。

以下是标准化的五步操作流程:

第一步,前置确认?

劳动者启动这一程序之前,必须核实自身情况,确认是否符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核心有两个条件:

第一个:必须确认自己与单位之间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