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7?010
CCSH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962—2025
代替GB/T32962—2016
烧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wasteheatrecoveryutilizationofsintering
2025?10?31发布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2962—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2962—2016《烧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与GB/T32962—2016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烧结余热资源的分类(见第4章);
b)增加了烧结余热梯级综合利用基本原则和规划方法(见第5章);
c)更改了余热回收利用工艺流程(见第6章,2016年版的第4章);
d)增加了梯级利用总体技术要求(见7.1.1);
e)更改了余热回收方式要求(见7.1.4,2016年版的第5章);
f)增加了密封要求(见7.1.5);
g)更改了烧结主烟气余热回收要求(见7.2,2016年版的7.2);
h)增加了烧结机给矿溜槽及低温废气串级余热回收要求(见7.4);
i)增加了烧结机尾废气余热回收管道要求(见7.5.8);
j)删除了风机入口噪声要求(见2016年版的7.5.3);
k)增加了烧结机尾废气回收管道(见7.6.5);
l)更改了烧结余热发电要求(见8.2,2016年版的8.2);
m)删除了自耗电要求(见2016年版的8.3);
n)增加了节能量评估方法要求(见8.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师
范学院、武汉鼎业安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先常、王姜维、李文武、孙雅文、果乃涛、丁泽淼、岳勇、杨琦、罗恪、韩晶、
陈剑、仇金辉、胡艳波、栾元迪、王慧霞、王礼银、伊娓娓、黄浩亮、杨冬峰、张若鹏、尹卫民、李兵、马赛、
于经尧、刘洪东、张缘春、陈志良、康健、张嘉奕。
本文件于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Ⅰ
GB/T32962—2025
烧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烧结余热回收利用资源分类、梯级综合利用基本原则和方法、余热回收利用工艺流
程、技术要求和评价运行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建烧结余热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