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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检验科复查、复检制度.docx
文件大小:13.04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12-18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检验科复查、复检制度
1、目的
建立标本复检、复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检验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现制定检验结果复检、复查规定。责任人为检验员,其他人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概念:复检是不同方法或相同方法不同标本再次检测,复查是相同标本相同方法再次检测
2、出现如下情况均应进行复查、复检。
(1)结果出现明显错误。
(2)检验结果和临床矛盾、临床医生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
(3)检验结果超出线性范围。
(4)检验结果和历史记录相差悬殊。
(5)Rh血型阴性,HIV抗体、TPPA,HBsAg,HCV抗体,甲肝抗体等结果阳性。
(6)检验方法学检验不同的检测项目和上次检验结